灵武:机动车路口右转发生事故
没话说,全责
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,是路口通过的基本原则,当驾驶员忽略时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下面我们来看一起案例。
简要案情:
2020年06月13日08时05分,纪某某驾驶宁A***36号别克牌小型轿车,沿灵武中兴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兴街与南薰路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,遇杨某某驾驶小刀牌电动自行车(车上乘坐杨某某、杨某)沿中兴街由北向南直行通过路口时,两车相撞(小型轿车车身右侧与电动车车头左侧发生碰撞),造成杨某某、杨某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(▼点击图片查看灵武公安人口普查清理整顿通告▼)
原因分析:
纪某某驾驶机动车,右转弯时未让被放行的车辆通行。
责任追究及结果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有关“第三十八条第三款”,纪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(▼点击图片查看灵武公安高考期间交通管制措施▼)
温馨提醒:
驾驶车辆行经路口一定要按规定让行,一定要按车道行驶,避免事故发生。
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,行车时刻集中注意力,专心开车,规范操作,留意路面动态,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提前作出正确预判。
安全驾驶,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,不超速,不冒险,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定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遵规守法,安全文明出行!
来源:平安灵武、值班编辑:赵阳阳 供稿: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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